【案情概要】
因为信任借款给朋友,8年之后追债未果,唯有法律诉讼,才能帮债权人主张权利。
被告夫妻俩于2010年开始向原告王某借款202万元,时至2014年1月5日尚余150万元没有归还,于是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表示借款150万元,月利率2%。现原告主张自己的债权以及利息,被告不予认可,并拿出2922700元的转账记录证明自己已经还款,双方分别委托律师于河南省某市解放区让民法院开庭审理。
【办案风采】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苗薇薇律师和张婷律师出庭参加了本次的诉讼,苗律师和张律师通过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原告王某据理力争,赢得了法官的支持。
Z终法官判决被告夫妻两人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某的150万元本金及2018年4月24日起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