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要】
复议申请人A某于2013年7月23日14时许前往前门派出所找其父,被告知其父在办案区询问,让其在接待大厅等待。后申请人等候多时未见其父,即直接敲办案区门,大声呼叫,不听劝阻,导致办案民警无法正常工作。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口头传唤,调查取证后奇台县公安局以构成扰乱单位秩序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申请人对该处罚决定不服,遂委托北京市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其委托代理人,向上级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Z终获得了支持,复议决定确认奇公县公安局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违法予以撤销。
【办案风采】
北京市冠领拆迁纠纷律师事务所的办案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向委托人及东门派出所了解事情经过,对奇台县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的程序瑕疵予以重点攻击,分析行政处罚的程序违法,是该案取得撤销拘留决定复议结果的关键因素。
【案件意义】
行政拘留是比较常见的行政处罚的一类。因为涉及到限制人身自由,故此法律对行政拘留的条件和程序都有较为严格的规定。本案,办案民警作为扰乱单位秩序违法行为的见证者应是证人的身份,而又直接参与了询问、调查,违背了回避制度,是严重的程序瑕疵。行政复议的决定对申请人来说,得以免于行政拘留的处罚,保护其人身权益,也彰显了程序正义的价值,提醒行政机关实体公正、程序公正的平衡及其重要性,不能重实体而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