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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定调: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不受户籍限制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阅读: 发布时间:2020-11-30 17:37 字体: [ ] 关键词:律师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人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农村宅基地既承载了一代代人的记忆,又兼具土地增值功能,虽然大量农村人进入城市工作、生活、定居,但他们对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的重视程度并没有因此减弱,陈先生就是其中之一。


图片来源于网络

  陈先生和妻子在苏州经营餐厅,逢年过节才会回安徽老家,户口也早已从老家迁出。近两年,随着年迈父母的相继去世,能否继承老家的宅基地成了陈先生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给出的说法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或者转让给同一个村集体内符合条件的村民,但是宅基地不可以继承,建在上面的房子也不能翻建。

  这让陈先生很是苦恼,他的目的是想继续使用父母留下来的住宅。因为自己是城镇户口,真的就没有任何办法继承自家宅基地的使用权吗?困扰陈先生的这个问题在近期发生了转变。

  近日,国务院自然资源部连同住建部、民政部等7个部门发文,用31个字定调: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也就是说,对于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无论你是独生子女,还是有多个子女;无论你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都是可以继承的,户籍不会成为限制。这算是给从农村去往城市的农民子女吃了“定心丸”。那么,老家的相关部门给陈先生的回复和上述新政策是否相冲突呢?有着怎样的法律依据?又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首先,根据即将实施的《民法典》,陈先生作为继承人,只能继承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并非是其父母的个人财产,因此不能被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因为是个人财产,是可以被继承的。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同时也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权。所以,相关部门的回答和现行政策并不矛盾,是一定程度上的推进。

  其次,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1.宅基地使用权,需要满足相应条件才能继承。

  此次7部门在答复中明确,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2.如何继承:

  7部门的答复中指出,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总之,围绕农村宅基地,一系列加强管理的措施正加快推出。不过,针对全国范围内的宅基地继承问题,地方政府给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同时,各地的规定可能会有差别,所以在翻建农村老宅之前最好先去相关部门咨询清楚要求、规定,不要盲目动工建设。

撰稿:龙艳艳
类型:C 类稿
   编辑:闫 慧
审稿:张主编
法务:杨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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