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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相关政策有哪些可以供被拆迁方选择?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阅读: 发布时间:2019-07-03 11:38 字体: [ ] 关键词:拆迁律师

(一)货币补偿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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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产权调换

  1、产权调换房屋

  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

  2、补偿补助总款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

  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

  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10建筑平方米,其中:

  (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

  (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

  (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Z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Z小户型。

  4、产权调换房屋购买价格

  (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和10建筑平方米部分,在签约期限内按照优惠价格45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在签约期限届满后,按照70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

  (2)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本项目基准价格购买;

  (3)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10建筑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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