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农村的田地属于集体集体土地,农民只有使用权, 不归个人所有。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分为集体所有和国有两种,而农村集体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农村集体土地可以用于承包,那么农村的田地村民能够互换吗?互换时要签订书面协议?下面由冠领动迁纠纷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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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互换口头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是此规定只是一种取缔性规范而非效力性规范,只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对于未签订书面土地互换合同,并不必然导致该互换合同无效或不成立。该法第二十二也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从其得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不以书面合同的存在为要件,及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同样不以书面合同的存在为要件。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口头土地互换协议虽然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予以公示,但是其也是合同形式的一种,只要互换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土地互换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该口头土地互换协议就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是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内部互换,则该口头土地互换协议即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土地互换后,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即双方丧失了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互换了的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以上知识就是冠领动迁纠纷律师对“农村土地互换口头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问题进行的解答,通过分析农村土地承包权的取得不以书面合同为要件,只要双方的口头协议符合土地流转的法律规定,互换口头协议是有效力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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