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要】
张仁彬在2014年9月4日收到了富顺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后对该限拆决定书不服,遂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委托代理人代为处理相关法律事宜。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代理和努力下,争取了最快捷、最圆满的处理结果,富顺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自动撤销该限拆决定书。
【办案风采】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专注代理行政诉讼领域,敢于为“民告官”发声,以委托人利益为先。冠领律师团队本着严谨、认真、敬业的工作态度,以自身娴熟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技巧在该案的代理过程中,考虑到程序的简便性和委托人的利益,选择了向行政机关陈述异议,充分阐述法律规定的理解与运用。最终以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足获得了撤销该限拆决定书的战果。
【案件意义】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错误或适用法律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这是行政系统内部自身纠错的机制,也是依法行政的事后救济。该案行政机关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楚、证据不充足的瑕疵,该行为本身的性质即是违法行政行为。冠领所指派的代理律师凭借自身对行政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的深入理解和处理行政争议的丰富经验,明确直接地指出行政机关行为的错误之处,使其自己意识到撤销的不可逆转性,以此使委托人的房屋免于拆除,保护了其合法权益。同时,对于行政机关来说,督促其要严格依法行政,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等要素均缺一不可。对行政行为的异议、复议、诉讼都是对依法行政进行社会监督的体现。